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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十大教育熱點前瞻

來源:《中國教育報》2022年3月1日04版 作者:通訊員:黨委宣傳部責任編輯:日期:2022-03-02點擊:

“年度十大教育熱點前瞻”是長江教育研究院、華中師範大學國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自2016年起每年年初對當年教育發展與改革形勢所作的前瞻性分析。剛剛過去的2021年,我國開啟了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進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2022年,是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一年,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我們對今年十大教育熱點作出前瞻性預測。

深入推進“雙減”

深入推進“雙減”,是指進一步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一方面強化學校的教育主陣地作用;另一方面從嚴治理,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深入推進“雙減”是建設高質量義務教育體系的重要部署。中小學生學業負擔過重是我國義務教育長期以來的頑瘴痼疾,近年來,大量校外培訓機構更加重了學生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引發家長焦慮,破壞教育生态。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這一問題。2021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全面部署了“雙減”工作,提出“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内有效減輕、3年内成效顯著,人民群衆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的目标。2021年秋季學期,全國各地各校作業總量和時長得到有效控制,課後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課堂教學質量不斷提高。“雙減”工作獲得系統支持,教育部和中國科協聯合決定充分利用科普資源助推“雙減”工作。2022年,教育部繼續将“雙減”督導作為教育督導“一号工程”,推動“雙減”工作落實落地。

“雙減”的深入推進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根本需要,有利于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建設高質量基礎教育體系。

加強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立法

推動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立法,是指在現有對校外培訓主要進行行政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法監管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奠定充分的法律基礎。

校外教育培訓是我國教育事業的一部分。改革開放以來,作為民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校外培訓補充了一定的教育資源。然而,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的逐利發展趨勢,影響了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因此,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對校外培訓的規範治理,并于2021年出台史上最嚴監管政策——“雙減”政策,在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強調将教育培訓作為重點加強的執法領域。2021年11月,教育部為教育部機關首批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的人員頒發證件。但目前我國法律體系中關于校外教育培訓具體的相關法律仍有待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更多針對民辦學曆類學校,對校外培訓的法條較少。《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亟待修訂。

立法完備是執法工作的有力基礎。推動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立法對于深入推進“雙減”政策實施,依法治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具有重要意義。

家庭教育“依法帶娃”

家庭教育“依法帶娃”,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依照法律實施家庭教育,對子女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進行培育、引導和影響,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庭教育促進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确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體責任,并對家庭教育的内容、原則、方式方法等都作出清晰的指導性規定。家庭教育的内容應包括道德、身心健康、成才觀、勞動觀等。家庭教育的原則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一緻等。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落實将繼續發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風,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并将有助于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國家培養擔當民族複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

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是指堅持學前教育作為基本公共服務的公益普惠方向,通過增加學前教育普惠性資源并優化其布局、提高學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幼兒園師資質量和工資待遇、推動學前教育教研改革等措施,促進實現高質量的“幼有所育”。

學前教育關系着千家萬戶,“入園難”“入園貴”是社會密切關注的民生問題。為緩解這一問題,我國連續實施了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取得顯著成果,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大大提高。但是,學前教育仍然是我國教育事業的短闆。随着“三孩”政策的實施,普惠性資源區域性、結構性短缺的問題依然存在,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如經費、教師待遇等問題仍未解決,所以學前教育仍需進行普及普惠發展,并在普及普惠的基礎上,全面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實現優質的普及普惠。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提出“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學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發展将進一步提升我國學前教育公共服務水平,促進高質量教育體系的建設,更有效地服務國家人口發展戰略。

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

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是指高度重視縣、縣級市舉辦的普通高中建設,通過保障縣中生源質量、穩定和提高縣中教師隊伍、改善縣中教學條件、加大縣中财政投入、推動縣中教學改革等方式,提高縣中教育質量,縮小縣域高中與城區高中的差距,促進高質量的教育均衡。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度重視高中階段教育,實施了《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2017—2020年)》,有效提高了高中普及率與教育質量,但高中階段教育仍存在明顯的薄弱部分。占全國普通高中學校總數一半以上的縣域普通高中存在生源和教師流失嚴重、辦學條件相對薄弱、教育質量有待提升等突出問題。因此,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明确提出“到2025年,縣中整體辦學水平顯著提升,市域内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機制基本健全,統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推動全國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2%以上”的總體目标。加強縣域普通高中建設将大範圍提高我國高中階段教育質量,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均衡發展,通過提高縣域高中所服務的廣大農村學生教育水平,為鄉村輸送優秀人才,推進鄉村振興戰略。

改善職業學校辦學條件

改善職業學校辦學條件,是指在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的理念基礎上,以職業教育的現代化為目标,改善中職、高職、本科等層次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提高職業教育水平,為建設現代化的職業教育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職業學校辦學條件的改善是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已經有了很大的提升,新時代我國職業教育進入了向現代化轉型的階段,職業教育的地位和使命愈加凸顯,這對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因此,圍繞建設現代化的職業教育體系,近年來,我國不斷強調改善職業教育辦學條件。2019年,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了經過5—10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大幅提升新時代職業教育現代化水平等目标,啟動實施中國特色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等。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提出“職業學校教學條件基本達标”的目标,并将“中職學校教學條件基本達标”設為重點任務。2021年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大會将中職學校辦學條件達标工程等列為重點任務,同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職業教育“辦學條件大幅改善”的目标,為建設現代化的職業教育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職業學校辦學條件的改善将促進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建設職業教育現代化體系,更好地為我國社會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競争力的提高提供優質人才。

切實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

切實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是指通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長效機制、動态調整機制等,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提升教師職業的吸引力。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待遇是建設高質量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的重要基礎。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2006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然而在現實中,教師收入水平與公務員收入水平仍有差距。為切實提高教師待遇,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提出确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對各省份落實情況進行持續專門督導,2021年全國2846個區縣均正式承諾實現“不低于”目标。2022年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繼續将“不低于”落實工作作為重點督導内容。

切實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有助于建設穩定和高水平的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強國打下良好基礎。

健全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健全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指在中小學建立由學校黨組織實行全面領導、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行使職權的領導體制。

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健全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和加強黨對中小學校的全面領導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黨對教育事業全面領導。2016年,中央組織部、教育部黨組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指出中小學校黨組織是黨在學校中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2017年,《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指出,中小學校黨組織要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推進中小學校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此後多地進行了試點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要求在深入總結試點工作基礎上,健全發揮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體制機制。

健全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有利于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确保中小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為黨育人、為國育才。

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是指在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的要求下,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将民辦義務教育納入義務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促進民辦義務教育的規範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民辦教育作為公辦教育的有益補充,發揮了滿足人民教育需要的重要作用。但義務教育是國民教育的基礎,是國家事權。因而,近年來,我國逐漸調整民辦義務教育政策,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的規範管理。2016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也不得轉為民辦學校。不久後,教育部等八部門發布《關于規範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對“公參民”學校進行專項規範,力争用兩年左右時間,理順體制機制。在政策引導下,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專項工作正在各地陸續展開。

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将有助于全面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優化義務教育的公辦和民辦結構,突出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全面提升義務教育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創新發展能力

提升高等教育服務創新發展能力,是指充分發揮高等教育作為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和知識生産基地的獨特作用,通過學科專業調整、優化高等教育區域資源結構、科教産業融合、加強拔尖創新人才和國家急需領域人才培養、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等,發揮高等教育的獨特作用。

我國高等教育已經邁入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與社會間的聯系日益增強,同時在信息時代和科技革命背景下,高等教育對于社會經濟的作用已不再局限于支撐,而更是服務與引領。“十三五”期間,我國高等教育服務創新發展能力已取得顯著成就,但仍面臨着關鍵技術“卡脖子”、高層次人才匮乏、原始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标綱要》提出了“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的要求,提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

進一步推動我國高等教育内涵發展,有助于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為我國建設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和科技基礎。

(周洪宇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華中師大教育學院教授,邢歡系華中師範大學國家教育治理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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